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波尔侵犯悦刻“幻影”雾化杆外观设计专利权
近日,幻影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波尔公司侵犯悦刻“幻影”雾化杆外观设计专利权一案作出裁决,深圳市场设计认定波尔公司的监督局波产品侵犯了悦刻的专利权,要求波尔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管理并赔偿悦刻经济损失。尔侵
悦刻公司是犯悦我国知名的电子烟品牌,其“幻影”雾化杆外观设计独特,刻雾深受消费者喜爱。化杆近年来,外观市场上出现了多个类似设计的专利雾化杆产品,其中波尔公司的幻影产品与悦刻的“幻影”雾化杆外观设计高度相似,严重侵犯了悦刻的深圳市场设计知识产权。
根据我国《专利法》的监督局波规定,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享有独占的管理实施权。悦刻公司于2019年对其“幻影”雾化杆外观设计申请了专利,尔侵并获得了授权。波尔公司在未经悦刻公司许可的情况下,擅自生产、销售与悦刻“幻影”雾化杆外观设计相似的产品,严重侵犯了悦刻公司的专利权。
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悦刻公司的投诉后,立即展开调查。经过调查取证,认定波尔公司的产品侵犯了悦刻的“幻影”雾化杆外观设计专利权。根据《专利法》的相关规定,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波尔公司立即停止生产、销售侵权产品,并赔偿悦刻经济损失。
此次裁决结果对于维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。一方面,它体现了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态度,有助于打击侵权行为,保护创新成果;另一方面,它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知识产权保护指引,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
悦刻公司表示,将继续关注市场动态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同时,也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子烟产品时,要关注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,支持正版,共同抵制侵权产品。
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此次裁决,有力地维护了悦刻公司的合法权益,也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树立了典范。在知识产权日益受到重视的今天,希望更多企业能够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共同推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。